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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神文明

创建文明城应知应会
创建文明城应知应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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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三声”服务:来有迎声、问有答声、走有送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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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种基本规范:语言、仪表、行为、服务、环境规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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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德三做:在单位讲职业道德,做文明职工;在社会讲社会公德,做文明市民;在家庭讲家庭美德,做文明成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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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十字”文明用语:请、您好、对不起、谢谢、再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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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:党的十八大报告第一次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从国家、社会、个人三个层面提出“富强、民主、文明、和谐”,“自由、平等、公正、法治”,“爱国、敬业、诚信、友善”二十四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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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山市民文明公约(唐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2014年10月21日颁行):热爱祖国,共建唐山;爱岗敬业, 诚实守信;遵纪守法,维护公德;见义勇为,扶危济困;孝老爱亲,邻里互助;团结友善,志愿奉献;崇尚科学,倡树新风;反对浪费,节俭养德;谦恭礼让,出行平安;爱护环境,美化家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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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山市公共行为规范(唐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09 年 5 月 6 日颁布):不损坏公物、折踏花草 ;不乱贴乱画、乱丢乱吐 ;不强闯红灯、乱穿马路 ;不乱停乱放、乱摆摊点; 不拥挤喧哗、争抢座位; 不言行粗陋、袒胸露背; 不铺张浪费、大操大办 ;不违章养犬、放纵宠物 ;不围观起哄、打架斗殴 ;不迷信赌博、沾黄染毒。